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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健保費藥物還要自費?食藥署解釋「這原因」

有些人到醫院看診時,總有疑問,​「為什麼繳了健保費,有些藥品卻仍需要自費?」食藥署在臉書粉專「守護厝邊頭尾 安全用藥」發文解釋,全民健保給付包括藥品、醫材、門診及住院相關診療費用等項目,不過為了落實合理資源配置及公平 ,​並非所有藥品都能夠由健保給付。​

​食藥署解釋,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中規定​,成藥及指示藥不包含在健保給付範圍內。​另外有些藥品雖然有健保給付,​但不符合規定之適應症,仍需要自費使用。​並舉例,​骨關節炎或肌肉痠痛常用的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(NSAIDs),有許多不同劑型,​健保規定若已使用外用軟膏,​併用口服或其他劑型時需要自費,​以避免重複用藥造成健保資源的浪費。​

​有些人則認為自費使用原廠藥較安心,​但食藥署指出,其實不論原廠藥或學名藥,都是由符合國際優良藥品製造標準的藥廠製造,​確認各項檢驗皆合格後才上市。​​學名藥上市前也會與原廠藥進行生物相等性試驗,​確認兩者具有相等療效,就可以安心使用。​

​食藥署表示,近年來健保給付品項持續增加,越來越多病患能夠受惠,​過去僅限專科醫師才能開立的健保給付C型肝炎口服藥物,​在2021年也已開放所有科別醫師皆可開立。​

食藥署提醒,若家中還有剩餘藥品,​可以請醫師下次再開立,​以免藥品囤積過期,​也可以減少健保資源的浪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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