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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煤時程、綠運輸目標在哪? 環團提淨零路徑五大建言

國發會昨公布台灣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圖,多個環團今天聯合舉辦記者會提出五大建言,呼籲政府應該設定無煤時程、採行多元產業轉型政策工具、設定綠運輸發展目標,以及強化公正轉型、拉高碳價治理等。

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表示,肯定淨零路徑將零碳電力作為重要策略並提升能源系統韌性,但國際能源總署指出,若要在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,先進經濟體應該要在2040年達到電力淨零,且再生能源占比是淨零最關鍵議題,此次目標上看六、七成,國內外研究都指出至少要達到八成,仍有很大努力空間。

魏揚表示,火力加上碳捕捉、利用與封存技術仍有很大不確定性,技術或成本都要投入高度資源研發,若2050年前無法成熟完善,可能會是「淨零破口」,甚至拖累其他部門的電氣化時程,未來淨零路徑應該要明確納入無煤時程,讓中南部燃煤電廠盡快除役。

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秘書長陳郁屏表示,淨零路徑規畫要在2050年前達成80GW的光電裝置容量,需要很大的建置空間,能源部門應該要有策略性思考,台灣往再生能源邁進不可能只靠漁電共生的環社檢核機制,要有更精準的空間布局,再生能源也應該讓每個公民有機會參與溝通,避免製造社會環境衝突,以全國視野看待空間秩序。

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表示,過去推動運具電動化時,交通部始終沒有提出政策配套規畫,不斷將責任推卸給經濟部,認為是產業發展範疇,但運具電動化跟「綠運輸」其實是扣連在一起,結合交通、空間規畫思維,有多元方式可以走,交通部目前也沒提出綠運輸發展目標,例如2050年公共運輸量、自行車或人行道總長度、預算規模等。

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表示,國發會沒有提出「公正轉型」具體內容,現在風電、光電等發展,已經影響到原住民傳統領域、地主等多方權益,產業轉型、空間規畫都應該做好事前溝通,不要政策執行後才想給予補償。

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倪茂庭表示,碳費應落實汙染者付費、氣候正義精神,另外目前氣候法制仍多數關注能源議題,卻未盤點國土規畫、海洋森林保護、公正轉型衝突、社會影響評估等相關法制,應立即做配套修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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