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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吵架被反鎖頂樓自綁電纜線「垂降」摔死 女友挨告過失不起訴

高雄林姓男子和林姓同居女友吵架後離家,林男疑因沒帶鑰匙出門,異想天開跑到公寓頂樓,身綁電纜線想「垂降」至4樓住處,沒想到卻不小心摔死,林男父親指控林女故意不開門,害他兒子摔死,告林女過失致死,但檢方調查後,認為全案是意外,處分林女不起訴。

檢方調查,林男和林女同居在高雄市鳳山區一棟5層樓公寓,去年7月3日晚間,林男疑似不滿林女提分手,負氣離家,當天深夜11時許,林男返家卻不得其門而入,於是跑到頂樓,利用啞鈴固定後,在身上綁了電纜線,想要以「垂降」方式進入4樓住處。

沒想到林垂降到陽台,疑似踩空直接往下墜落,身體砸破2樓水泥浪板屋簷後,倒在公寓後面的花園裡,直到隔天上午7點才被附近住戶發現,但送醫後仍回天乏術。

林男父親質疑林女明明在家,卻故意反鎖家門不讓他兒子進去,眼睜睜看著他兒子以危險方式垂降,墜樓後還不趕快報案送醫,告林女過失致死。

但林女反駁,稱她家後陽台有隱形鐵窗,不可能從外面進入,她也是隔天7點聽她哥哥說,才知道林男墜落在花園,而且家裡沒看到住處鑰匙,林男外出時應該有帶鑰匙出門,不知道為何會想垂降進入屋內。

雄檢偵查時,法醫採檢林男血液送驗,無酒精、安非他命等毒品反應,另根據相關事證,認為林女應該不知道林男會以「垂降」方式進入屋內,甚至墜樓後,故意拖延不送醫等狀況,林男垂降當時心智健全、清醒,全案是歸屬於意外,處分林女不起訴。

雄檢偵結後,不起訴林女。本報資料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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