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多歲張姓男子,5月9日上午前往80多歲吳姓老婦人開設的水果攤中,持螺絲起子往阿嬤腹部猛刺,導致其腹部有多處穿刺傷,大聲呼救,引來陳姓退休警員協助,壓制張男報警處理。張男被逮後,自稱因多年前相親被吳婦恥笑,才挾怨報復。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,認定張男涉犯傷害罪,依法將他起訴。
警方調查,張男進入水果攤後,將吳姓老闆娘撲倒,直接拿出螺絲起子往被害人的腹部及下肢猛刺,兩人拉扯時,吳婦大聲呼救,引來陳姓退休警員注意,進到水果攤內救援,附近民眾聞訊也撥打110通知警方到場。
陳員壓制張男時,遭到對方咬傷手臂、中指及小腿也都受到傷害,所幸員警及時到場與陳員合力將張男壓制帶回偵訊。警詢後,認為張男涉嫌強盜、殺人未遂等罪,依法將他移送法辦。
張男則向檢察官表示,自己是因為十多年前相親失利,被吳姓老婦人得知後,恥笑多年,案發當時路過該處,一時氣憤,才拿出螺絲起子刺傷對方,只是要教訓她並無殺人犯意;且進到店內從未搜刮財物,身上也有現金1700元,自己家境很好,根本無須強盜吳婦財物。
檢察官調查後認為,張男與被害婦人並不相識,也無深仇,且拿螺絲起子刺殺對方時,有半數都是刺到下肢,並非完全朝腹部要害攻擊,傷口也屬表淺傷,未深及內臟造成生命危險,主觀上應無置吳婦於死地意圖。
此外,張男進到水果攤後,並無搜刮財物或尋找財物的意圖,也沒有要求吳婦交出財物,並不構成強盜未遂要件。
檢察官偵訊後,認定張男刺傷吳婦,且咬傷陳姓退休警員,已涉犯傷害罪嫌,依法將他起訴。
張男持螺絲起子往吳姓阿嬤的腹部及下肢猛刺。(記者吳昇儒翻攝)
張男犯案的螺絲起子。(記者吳昇儒翻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