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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火2號機爭議 環保署重批中市府破壞法治

環保署今(30)日表示,關於中火2號機重啟案,台中市政府先操作成影響民眾健康的違法汙染,再錯誤援引法條加以裁罰,實屬不妥。

環保署表示,台中市環保局早在2019年12月就先錯誤引用空汙法,進而廢止中火2、3號機操作許可,迫使環保署本於空汙法中央主管機關立場,不得已於2020年2月25日撤銷環保局該違法廢止案。

因此,操作許可廢止案既然已遭撤銷,自應回到展延審查狀態,台中市環保局應依空汙法相關規定,繼續完成展延審查,方屬適法。而在完成展延准駁前,中火依空汙法規定,得依原許可證內容繼續操作。

環保署表示,台中市政府對於環保署撤銷廢止案誠然有許多意見,環保署對此表達尊重,然而法律爭議,目前皆可循行政救濟加以處理,且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,「原行政處分之執行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。」

台中市環保局針對環保署撤銷所提起的訴願行政院已決議不受理,台中市政府如尚有爭議,仍可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,而不是一邊申請救濟,一邊又自行認定環保署撤銷於法無據,拒絕適用,如此破壞法治運作,讓人無所適從,故環保署仍請台中市政府依法行政,方為正途。

近年來,台中地區空氣品質持續改善,是中央與地方機關持續推動多元減量措施所達成的成果,民眾有目共睹。自2017年12月21日行政院通過「空氣汙染防制行動方案」,以13項防制策略,由中央與地方政府持續配合並推動各項空氣汙染改善工作。

舉凡國(公)營事業減量、大型柴油車汰換、二行程機車淘汰、鍋爐改善、加嚴各項排放標準及電廠加裝防制設備及減煤等措施,都是各級環保單位推動的重點,依據監測統計資料顯示,台中市空氣品質紅害警示站日數從2016年71站次降至2019年5站次,改善幅度達93%。

另空氣品質細懸浮微粒PM2.5從2016年21.8μg/m3降至2019年17.2μg/m3,改善幅度達21%,這是多管齊下,兼顧各類污染源減量所造成的結果。

中火目前雖約占台中汙染物二成左右,然而汙染改善持續進步中,市府施政焦點不應僅關切中火而已。事實上,除中火改善後排放量已由201樂威壯用法,樂威壯真偽,樂威壯正品,樂威壯種類,樂威壯作用8年的2萬9千餘公噸,降至2019年1萬9千餘公噸外,台中市也淘汰高汙染車輛,如二行程機車在2019年共11.8萬輛、1-3期大型柴油車4,540輛,亦推動鍋爐改善達360座等多項改善措施。

環保署表示,期待台中市政府能理性客觀面對處理各類面向的空汙問題,環保署將對合理合法的施政持續給予支持與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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